寡幸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小说网www.thatbillguy.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秦,灼,酒!”裴珑咬牙切齿的声音自空中砸下,一字一句重锤般撞入秦灼酒耳中,他闷哼一声,耳鼻四窍中同时流出了一线血丝。

浓烈到具现成雾的妖气顷刻间沸腾,一只漆黑巨兽从中显露,形似麒麟,可它四足是生有利爪的脚掌,身后的长尾也长满了鳞片与尖刺,头顶的龙角更是尖锐无比。它周身全无祥瑞之意,反倒像是谁家孩子做的噩梦成了真。

“吼——!!”妖王荒坤朝着不请自来的魔尊裴珑仰首咆哮,啸声几乎震动整片十万大山。

裴珑咧嘴冷笑,一刀劈向荒坤,目光却仍旧是牢牢钉在秦灼酒那身一丝不挂的细嫩皮肉上,“这么上赶着给一条疯狗做母狗,本座把你当个人看还真是委屈你了,是不是?”

秦灼酒擦去脸上血迹,仰头对裴珑挑衅似的粲然一笑。他一身根骨皮囊得天独厚,那一笑的艳色压过满山金叶红枫,灼痛了裴珑的眼睛。他沉下脸移开视线,提起长刀专心和一爪子打碎先前刀影后腾身而起的荒坤战到了一处。

论修为,裴珑要强于荒坤,但妖修几乎尽数是体修,荒坤也不例外是一身铜皮铁骨,被砍上几下对他而言几乎毫无妨碍。裴珑虽然因着怒火,战意越演越烈,但还是渐渐落入下风。给自己披了件外袍的秦灼酒在下面看着,心想是时候了。

“滚开!”快要被荒坤完全压制的裴珑怒吼一声,不再刻意压制修为。他全力劈出的一刀直接逼退了荒坤,但同时他头顶也聚起了沉沉的黑云。

裴珑劈出第二刀之前,一道天雷猛然劈下!裴珑咬着牙,脸色阴鸷地扫了秦灼酒一眼,而后不闪不避,硬生生受了那道天雷并追着荒坤砍过去。妖王趋利避害的本能让荒坤继续向后退去,想要离这引雷针远点,可裴珑却死咬不放,挨了几刀后荒坤也来了火气,不管不顾地一爪子朝裴珑拍去。

置身事外的秦灼酒握了一道“大风起兮”在手中,目光紧盯着空中缠斗的一魔一妖。

劫雷不断劈下,裴珑仗着身上法宝与强横肉身,一个眼神也没分给头顶劫云,打定了主意要在飞升前将荒坤斩于刀下。可他今日注定了是要不如意,在长刀刀锋终于寻得机会劈向荒坤脖颈时,狂风骤起。荒坤的体型庞大,在这阵大风里巍然不动,裴珑却被刮得身形不稳,直接被裹挟着拖离了荒坤身前。妖王正欲上前追击,忽然听得地上的秦灼酒喝道:“荒坤回来!”,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扭头落回地面,长尾一伸一卷,把秦灼酒拽到了身下藏着。

裴珑自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耽美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快穿之心野

快穿之心野

江余诶
顾潮森,十八岁分化成oa,从小到中学,虽然没干过特别叛逆的事,但是他内心对任何权威都存有质疑,寡言,随和的外衣掩盖了他张狂的内在,他做过最叛逆的事就是他想要把自己的腺体去除。 没想到,这个决定改变了他的一生。
耽美 连载 2万字
专属(拘束控制主奴虐身调教)

专属(拘束控制主奴虐身调教)

子衿
大型番外连载中 是接着之前彩蛋的双性梗! 给自己新文打个广告,叫《甘愿》,同类型、更重口,去看看吧!嘤嘤嘤~ 楚青&宋晓。 宋晓:“我的爱人,我就是他的世界。” 宋晓想,我再也不会让楚青离开了。他自愿的,他同意的,他是我的。慢慢来,不着急,我会一点一点地控制他的一切,让他完全属于我。 楚青:“我的一切,心甘情愿,交给你。” 楚青想,我不想再和宋晓错过又一个七年了。他只是太爱我了,我可以承受的。我会
耽美 连载 16万字
炮灰恶人受的卑微一生

炮灰恶人受的卑微一生

mars
楚轩享过十六年京城荣华富贵,最后幡然醒悟,原来自己什么都求不得。“爱和快乐都是白月光的,伤和痛苦才是我的。”
耽美 连载 3万字
[综漫]千手瑛二的黑色星期五

[综漫]千手瑛二的黑色星期五

凭栏梦梵
我叫瑛二,是个千手,千手纲手是我老妈。 我是土生土长的木叶忍者,是村中团宠,更是一代男神。 但我有一个秘密,从没对任何人说过—— 在每一个看似平凡的星期五夜晚,我都会沉沉入梦,在梦里拥有另一段人生。
耽美 连载 48万字
与狼共舞

与狼共舞

秃顶山大王
我叫许盛意。 十岁那年,父亲与我想要救下一个被黑帮追杀的人,却意外害死了一个警察。 那以后,我一直被罪恶感折磨,噩梦中总是出现那个警察的儿子死死瞪着我的眼神。 两年后,父亲失踪,我进了孤儿院。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六岁的自闭症女孩,她亲眼见到自己的父亲被开枪打死。我给她起名“乐乐”,我很心疼她,所以全心全意爱她保护她。终于,我捂暖了她,她对我敞开了心扉,只依赖我一个人。 我成了她的光。 我十七岁那年
耽美 连载 0万字
嫁给楼下糙汉后(1v1)

嫁给楼下糙汉后(1v1)

胖樱樱
时韵觉得,这辈子发生在她身上最荒唐的事,就是闪婚。 从找人到领证,两个小时内搞定。 拿到结婚证之后,她才发现,找的老公就在自己小区外的修车行做工,怪不得领证的时候看人总觉得有点眼熟。 结婚后,原本时韵想要商量形婚三个月就去离了,但后来,她觉得这老公真香,不仅腹肌硬邦邦,还啥啥都会,除了稍微穷点。 陈鸿宇:???老婆,我没跟你说,修车行是我的副业,主业是去你隔壁那一栋楼收租吗? (先婚后爱小甜文,男
耽美 完结 1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