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颖怡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小说网www.thatbillguy.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何灵语劈手抢过徐远方手里的戒指,腕上的铃铛叮咚作响,她安抚地摸摸它们,这才对徐远方道:“杨文军就是陈月久,当年陈月久的公司遇到了财务问题,具体的我也不懂,反正是陈月久和叶秋痕商量好了,假死逃避责任。”

“杨文军就是陈月久?”徐远方的震惊不是假装的,他是真的没有想到。

如果不是委托人让他查查叶秋痕,他甚至不会把死了的陈月久和他正在查的杨文军联系起来。

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啊。

“对,杨文军不是从韩国回来的吗?我猜那倒不是假的,十有八、九,他是到韩国整容去了。”何灵语漫不经心地说道。

“整容?”徐远方张大了嘴。

但是老油条毕竟是老油条,他可不想三言两语就被个小姑娘给唬住。

何灵语哈哈一笑,轻飘飘落到地上,在徐远方对面坐了下来,徐远方松了口气,这小丫头终于放过那吊灯了,真若是把吊灯拽下来,水湄不找他赔才怪了。

“是啊,我能告诉你的就是这么多了,我又不是私家侦探,你才是,对吧?”何灵语似笑非笑地看着面前的大叔。

徐远方对这小姑娘有了兴趣,正想再问,何灵语却已经起身,大摇大摆走了出去。

私家侦探,也只有私家侦探才闲得淡疼去查这种男男女女的事,至于她何灵语活人的事儿和她有什么关系?她只对鬼感兴趣。

何灵语晃晃当当下了楼,菠菜正放下电话,看到何灵语,他便道:“是医院打来的电话,怀疑杨先生精神错乱,按照名片上的电话联系了,可是那边的电话已经停机了,120的大夫记得他的女朋友住在咱们这里,就想让我们问问,他的家人和公司还有没有其他联系方法。你上去问问203的杨太太,不对,是许小姐,你问问她还有没有其他电话。”

让她去问?明知道那位许纱纱一副和杨文军断绝来往的样子,还能问了个球啊?

不过何灵语倒是想要会会许纱纱,许纱纱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呐。

何灵语蹦蹦跳跳到了203门口,正想敲门,手腕上的铃铛忽然响了起来。

何灵语大吃一惊,装女鬼的戒指就在她身上,莫非这客栈里还有第二只鬼?

怎么以前没有发现?

她四下看看,确定问题出在房间里面。

她敲了好一会儿,门才从里面打开,露出许纱纱不耐烦的脸。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家庭计划

家庭计划

wjz520
(妈妈、姐姐、妹妹和女仆姐姐)一栋豪华的别墅里,一位年轻的少妇正在做着早餐。她微微卷曲的深棕色长 发垂至腰间,做饭的铲子随着微微哼起的歌声来回翻飞。碎花围裙被她高耸的乳 房高高顶起,隆起高耸的山峰。滑过纤细的腰际的是被黑色包臀裙包裹住的丰臀, 高高翘起的臀部在裙子上映衬出自己滚圆饱满的形状。 再往下,则是纤合度完美的透明灰色裤袜,服帖着肌肤顺滑而下,在隐隐约 约的肉色中映衬着美女肌肤的美好,笔直的
玄幻 连载 2万字
库格修斯

库格修斯

笙筱北筱
一个发生在魔法科技并行高度发达世界的故事。一些不平凡的人和平凡人共同铸造的世界,在和平繁华的表现之下,这里暗流涌动危机四伏,藏匿于久远历史之中的秘密在世界时局变动之际缓缓解开....身世不明的少年与这样的时代里步步前行,在推动世界历史的齿轮...
玄幻 连载 70万字
混沌古仙帝

混沌古仙帝

梦幻江山
凌霄靠着混沌仙府,坐拥万千红颜,什么仙子、圣女、魔女、神女,皆对凌霄念念不忘。 渡劫飞升之际,等凌霄睁开双眼,发现自己重回一万年前,融合混沌仙府。 仙府可吞万物,造无上仙体镇仙路、唤醒万古魔神为战,凝聚亿万分身镇万界。 这一世,凌霄暗暗发誓,势必要登上修仙之巅!
玄幻 连载 73万字
唐宫

唐宫

偷天
春如旧,北朝寒,沁园春雪零零落。 秋如故,南宫暖,苏庄秋枫萧萧索。 塞外的月色尤为清冷,站在城墙上遥望那月儿痴痴的念道,宋槿阑,你可还记得我! 深宫的月夜尤为凄凉,李淳,你放了我吧,我
玄幻 完结 28万字
与表姐同居的一周

与表姐同居的一周

爱陈
寒假,李华突然得知了自己的父母要去农村的消息,但是他并不想去,只留他一个人在城市的家里让他的父母很是不放心,于是便拜托了他的表姐来照顾他。李雯穿着一件长长的大衣,下身则是加厚的过膝袜和一条牛仔热裤,她踩着长长的靴子,在大衣里面则是一件高领的毛衣,毕竟是冬天,北方的室外在这个时候还是相当冷的,她只希望李华的家中能够暖和一点。来到了李华家门口,对于李华李雯的印象并不是很深,虽然知道自己有那么一个表弟但
玄幻 连载 1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