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不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小说网www.thatbillguy.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林薇把完完整整的浚哥交给了何阿姨去照顾,自己再去了骨科一趟。

她的手臂已经养了差不多四个月,医生看了ct照,说道:“手臂上的钢板随时可以拆掉。手骨已经愈合的差不多了,下个月拆完绷带,右手就能正常写字了。”

问题是:她还是个未成年,做手术需要监护人签字。

出了医院后,林薇立即打了个电话给爸爸,要他来医院签字,让她可以做钢板拆除的手术。

不出意外,程广华还是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她堂哥:“我会让小琛下个星期去给你签字做手术。”

程广华想起同事们都在讨论什么“四市联考”,于是顺口问道:“你这个月的四市联考成绩怎么样?”

这还是爸爸第一次过问她的高三成绩,开天辟地头一遭。

林薇淡淡道:“你说联考吗?我的总分396分。”

“396?!”程广华大大吃了一惊,都不敢相信这个数字。

他记得大侄子程玉琛参加高考的时候,总分395——这已经是超出本省一本50分的好成绩了,除了清华北大,全国大部分211/985大学随便选专业。

结果女儿林薇联考396分?这是什么概念?他记得她高二时最多只能考360分啊!

程广华再问了一遍:“你在你们班排名多少?全校排名多少?”

“奥赛1班排名第7,全校理科班第25名。”林薇掏了掏耳朵。

自从她上高中以后,程广华基本上没问过她的成绩。高二分班后,陈老师给家长们建了个班级群,他也没兴趣加进去。

“……”

但这一次,程广华沉默了,脸上露出了震惊、疑惑、激动、骄傲……等等复杂糅合的情绪。

他忽然意识到大女儿的成绩甚至比大侄子还要好。可这个女儿是他每个月丢给她800元生活费,其余的一概不闻不问,任凭她自生自灭长大的。

她是怎么一下子进步这么多的?

挂了电话,程广华还不敢相信这件事,再打电话给她高二时的班主任陈老师确认一遍。

得到的答案是:林薇是全校进步速度第一的学生,她不光是联考考到了396,月考也是395分的超高分。

陈老师还在电话里大力夸赞道:“程先生,你的女儿林薇真是全校学生的学习榜样!她的右手骨折了,硬是用左手学习了三个月,还考出了这么高的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家庭计划

家庭计划

wjz520
(妈妈、姐姐、妹妹和女仆姐姐)一栋豪华的别墅里,一位年轻的少妇正在做着早餐。她微微卷曲的深棕色长 发垂至腰间,做饭的铲子随着微微哼起的歌声来回翻飞。碎花围裙被她高耸的乳 房高高顶起,隆起高耸的山峰。滑过纤细的腰际的是被黑色包臀裙包裹住的丰臀, 高高翘起的臀部在裙子上映衬出自己滚圆饱满的形状。 再往下,则是纤合度完美的透明灰色裤袜,服帖着肌肤顺滑而下,在隐隐约 约的肉色中映衬着美女肌肤的美好,笔直的
玄幻 连载 2万字
库格修斯

库格修斯

笙筱北筱
一个发生在魔法科技并行高度发达世界的故事。一些不平凡的人和平凡人共同铸造的世界,在和平繁华的表现之下,这里暗流涌动危机四伏,藏匿于久远历史之中的秘密在世界时局变动之际缓缓解开....身世不明的少年与这样的时代里步步前行,在推动世界历史的齿轮...
玄幻 连载 70万字
混沌古仙帝

混沌古仙帝

梦幻江山
凌霄靠着混沌仙府,坐拥万千红颜,什么仙子、圣女、魔女、神女,皆对凌霄念念不忘。 渡劫飞升之际,等凌霄睁开双眼,发现自己重回一万年前,融合混沌仙府。 仙府可吞万物,造无上仙体镇仙路、唤醒万古魔神为战,凝聚亿万分身镇万界。 这一世,凌霄暗暗发誓,势必要登上修仙之巅!
玄幻 连载 73万字
唐宫

唐宫

偷天
春如旧,北朝寒,沁园春雪零零落。 秋如故,南宫暖,苏庄秋枫萧萧索。 塞外的月色尤为清冷,站在城墙上遥望那月儿痴痴的念道,宋槿阑,你可还记得我! 深宫的月夜尤为凄凉,李淳,你放了我吧,我
玄幻 完结 28万字
与表姐同居的一周

与表姐同居的一周

爱陈
寒假,李华突然得知了自己的父母要去农村的消息,但是他并不想去,只留他一个人在城市的家里让他的父母很是不放心,于是便拜托了他的表姐来照顾他。李雯穿着一件长长的大衣,下身则是加厚的过膝袜和一条牛仔热裤,她踩着长长的靴子,在大衣里面则是一件高领的毛衣,毕竟是冬天,北方的室外在这个时候还是相当冷的,她只希望李华的家中能够暖和一点。来到了李华家门口,对于李华李雯的印象并不是很深,虽然知道自己有那么一个表弟但
玄幻 连载 1万字
死于寂寞

死于寂寞

看来你很寂寞啊
一个成人化的小说,更多的是写一些丑陋的东西,故事是很俗套的,用第一人称写作文,是我最拿手的,相对于第三人称稍微好点,可是有人曾建议我不要用第一人称写,读者也不爱看,哈哈。我又不是为他们写的,我为自己虚荣心而写。 其实吧,我用第一人称写作文,多数是来自别人故事,而第三人称,故事一般取自自身经历,当然啦,也不是全部都是。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评论,我当时写了这么一条评论给那个女孩,是这样的:看来你很
玄幻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