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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五天后完好无损活蹦乱跳地离开了阿拉斯的塔,你感到庆幸的同时又有点遗憾——法师没有把你留在塔里直到你的伤口完全愈合,他观察了几天,得出没有用药的情况下伤口很容易感染然后变得更糟的结论后,利索地重新清洗了你的伤口并给你灌下一瓶苦涩的药水,接着就把你交给魔像打包送了出去。

当你被送出这个处于幻术笼罩下的山谷时,你身上的伤已经全好了,魔像转头走回山谷中,明明是在平坦的草地上行走,但只是两次眨眼的时间你就失去了它的踪迹,而阿拉斯的塔也不出意料地根本不在你视野之中。

你没有试图去跟踪魔像,一个法师的仁慈可以说是你这辈子能遇到的最幸运的事情了,你不觉得你能在短时间内再一次得到命运的眷顾,你甚至怀疑这一次就已经耗尽了你下半辈子的运气。

所以你离开了山谷,按照法师告诉你的方向来到一个村庄,又从村庄里“弄”到一匹马并骑着它回到了白鹰领的都城塔夫兰,你所属的盗贼公会银索就隐藏在这座繁华的庞然大物里。

你被首领问责了,但你已经不再是可以被随意拎起来杀鸡儆猴的盗贼学徒,一次失败不能成为杀死你的理由,加上你并没有带着一身严重到让你自动受制于人的伤回来,所以最后你只是被不那么严苛地惩罚了:你的下三单活,公会的抽成将会翻倍。你接受了这个惩罚并马不停蹄地开始干活,有点经验的盗贼都知道“受罚中”的牌子挂在头顶可不是件好事,一项没有结束的惩罚随时都能成为一项新的罪名。

你接下来领取的三个委托都在塔夫兰城内进行,你没有再遇上虚假的情报或者埋伏,割开最后一个人的喉咙后你从他家的窗口跳入后巷,手里把玩着屋主从他的主人,一个首饰商人那里偷来的一枚贝裘里宝石。商人的委托只要求盗贼公会杀了这个小贼,至于他家里的东西,则遵循了与盗贼交易的潜规则——全归执行者。你把除了钱币以外的东西留在了屋子里等公会的善后者来收拾,只拿走了这枚又名“焰光”的深绿色宝石。你心情很好地抛玩它,上下跳动的宝石不时从中心发出柔和的、火焰似的闪光。在白天这样的微光对注视它的人的眼睛很有好处,但如果是在黑暗中,“焰光”就会像是灼人的火焰一样毫不留情地刺伤注视者的眼睛,而在不那么合法的市场里这也是它的鉴定标准之一。

你玩够了之后把宝石藏入皮甲的夹层,决定在今晚去公会的地牢里找个奴隶来试试看这种在此之前你只是听说过的效果。

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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